天山網訊(記者嚴萬海 通訊員邱丹軍報道)9月24日,記者從新疆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瞭解到,根據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的通知精神,該車管所要求各縣、市公安局車管所全面抓好從10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登記及無牌無證摩托車管理工作。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辦理註冊登記業務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號牌費用減半收取,超標電動自行車反光號牌每副15元,行駛證每本5元。從2015年1月1日起,辦理註冊登記業務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號牌費用將實施全額收費,超標電動自行車反光號牌每副30元,行駛證每本5元。
  據瞭解,從10月1日起,巴州將與新疆各地全面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超標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自實施之日起90日內,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登記手續。已註冊登記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辦理轉移登記,不核發檢驗合格標誌。2019年5月1日起,超標電動自行車自行淘汰,不得上路行駛。  (原標題:新疆巴州超標電動自行車2014年年底前上牌費用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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