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視造假的根源是利益而非標準
  □ 劉昌海(河北 職員)
  近年來,收視率已經從行業內部的專業術語搖身一變成為社會公眾非常熟悉的熱詞,“唯收視率”、收視率造假等現象,越來越多地見諸媒體。《電視收視率調查準則》的實施,讓與收視率有關的各項工作進入更加有據可依的階段,但不容忽視的是,當前收視率及電視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仍然需要更多具體、有效的管理方能真正解決。(5月22日《人民日報》)
  由於收視統計標準不統一,國內曾經出現過同一時段“三個收視第一”的現象:2014年2月21日的《中國好歌曲》全國網第一,《我是歌手2》是48城收視第一,《最強大腦》則是48城收視份額第一。通過各種手段進行收視率“造假”的現象更是久遭詬病。
  收視率造假的根源是利益而不是標準,正像食品企業造假是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一樣。一個顯然的邏輯是,收視率的高低和廣告費的高低直接對應。一檔名牌的綜藝欄目,一部熱播的電視劇,其冠名費和廣告費往往數以億計,而判斷的金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收視率。
  正因如此,電視臺和電視劇的製作方為了提高收益,都不約而同把眼睛盯在了收視率上面,想方設法提高排名。於是,收買和行賄樣本戶、竊聽和截留數據甚至直接篡改數據,各種造假手段都開始上場。
  但顯然,電視臺和電視節目的運營存在著固有的商業屬性,我們不可能剝離收視率與商業利益之間的聯繫。對於收視率的亂象,我們能做的只能是規範和監督,使其客觀真實地反映收視情況,體現其真實的商業價值。
  在這方面,香港的做法就值得借鑒。香港的廣告商、電視臺、特區政府三方獨立,互不干涉卻又互相監督。如果數據出現異常,三方都會發現,政府會作為監管單位插手此事,廣告商協會也會及時通知下屬會員,警惕該時段的收視數據。
  出台收視率“國標”當然是好事,但有了標準之後,能夠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就成了問題的關鍵。要想讓收視率不受人為因素的影響,只有建立起多方制約的監督機制,才能杜絕收視率造假,讓觀眾和社會看個明白。  (原標題:收視造假的根源是利益而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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