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9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敦化初中家長在報紙頭版宿霧買廣告,指控女兒疑似遭到霸凌,並全名刊出學生姓名,臺北市社會局表示,家長的行為恐已觸犯“兒少法”。
  敦化初中家長8日在報紙買廣告刊登《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指控女兒從初一開始被同班同學霸凌,但該名學生的媽媽是學校老師,向校方多次反映,認二胎為校方有意護短,想要息事寧人。她不想忍氣吞聲,採取登報方式,要求臺北市長郝龍斌給納稅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刊登廣告的蔣太太,在內文中不僅公佈女整合負債兒就讀班級,也將疑似霸凌的學生及學生家長全名刊出。
  臺北市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長孫淑文表示,這名家長在報紙上機車借款刊登未成年者全名,恐已觸犯“兒少法”第69條,會發文給學校和刊登廣告的家長,就霸凌事件和刊登廣告一事進行瞭解。
  至於刊登廣告的媒體,臺北市觀光傳播局表示,將會和法務局研議,檢視是否違法。  (原標題:臺北一家固態硬碟長為女兒登報反霸凌 被指已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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